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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党员干部党史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中央主题教育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及中央、省、市委关于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通知精神,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定于今年7月1日开展第十个“全市党员干部党史教育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忘没忘,牢记使命牢不牢”为主题,通过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围绕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两大历史任务而进行不懈奋斗的辉煌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成就,用党的伟大成就激励人,用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人,用党的成功经验启迪人,用党的历史教训警示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守初心,奋发有为担使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庆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全市各级党组织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所在市、县红色教育基地瞻仰革命先烈、缅怀英雄事迹、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党史图片展、组织党史宣讲报告会、举办党史专题学习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党员干部党史教育日活动,铭记党的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守初心担使命,锐意改革创新,沿着革命前辈的足迹继续前行,坚定不移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握正确导向,精心策划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县(市、区)所属各乡(镇)“党员干部党史教育日活动”可以由县(市、区)委统一组织,也可以在县(市、区)委统一领导下自行组织;市直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

  (三)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县(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要精心做好组织服务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活动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四)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请于7月20日前报送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联系人:张翔、光明;   联系电话:0556-5035020

  邮  箱:aqdszyk@163.com

  

 

 

  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        中共安庆市委党史和地方研究室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