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0-04-28 浏览次数:次
4月27日上午,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室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参加会议,室主任徐舒媛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以及案件通报。
室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联系市委党史和地方志工作实际作了研讨发言。
徐舒媛指出,4月17日,我室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会,对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作出了部署和安排。4月22日,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为活动开展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要深刻吸取赵正永、张坚等案经验教训,深化我室“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
徐舒媛要求,要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用,进一步增强全室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推进制度建设,结合市委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严密排查、防控全室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要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宣传,筑牢思想防线;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上下班纪律、请销假制度,高标准、严要求找准问题,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率先垂范,确保把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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