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30 浏览次数:次
机关各科室: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展示新时代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激励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为党史方志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室机关党总支下属的基层党支部中评选。机关党总支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优秀共产党员在室机关正式党员中评选。
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室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专、兼职党务干部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努力提升组织力;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务实创新,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和“党建品牌”创建,努力“创先争优”;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党工作;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抓好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及“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素质;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注重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党建品牌创建有成效,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名额分配
先进机关党组织1个;
优秀共产党员2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重叠推荐表彰。
四、相关事项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机关党总支要及时向室领导班子汇报,在室领导班子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开展评选工作。评选工作要与“建设模范机关”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评选表彰工作,有力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2.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扬民主,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严格评选程序,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真正把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注重导向、弘扬正气。要结合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力,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为建设五大美好安庆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机关党总支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