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史志室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4-02-23 浏览次数:次
2月20日,市委史志室第一时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组织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室主任张吉全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会上,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及政策解读,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交流研讨发言。
会议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凝聚起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张吉全强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印发实施对于史志部门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并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二要提升站位,切实提高党史学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要务实担当,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史志工作任务。四要开拓创新,统筹谋划好史志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五要苦练本领,以严谨细致的态度提升履职能力。六要压实责任,以立说立行的作风狠抓落实。(撰稿:金晶 审核、签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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